保政策具有可操作性。六部侍郎则协理各部部务,分管专项职能,是各部尚书的得力助手。其中,兵部右侍郎于擎,是谢渊门生于科之子,出身忠良之家,自幼精通兵法,熟悉边防事务。他原任兵部右侍郎,因在治河协防工作中立下功绩得以升任,分管边防军务、武将选拔与河堤巡检司事务,能够精准把握中枢军事政策,有效推进边防建设与武将队伍优化。
各省布政使作为一省的行政首脑,直接掌理地方民生民政事务,是新政在地方推行的核心执行者。广东布政使韩瑾,面对南疆复杂的民族局势,采取安抚为主、治理为辅的策略,积极安抚南疆土司,化解部族之间的纷争,同时推行“土司汉化劝学”政策,鼓励土司子弟学习中原文化,兴办学校,有效稳定了岭南局势,为新政在南疆的推行奠定了稳定基础;河南布政使柳恒,清廉干练,一心为民,在河南大力推行劝农桑、减赋税之策,减轻百姓负担。他还首创“分段育苗法”,推广新麦种,有效提高了粮食产量,解决了百姓的温饱问题,在治河期间,他全力安置流民,确保流民有饭吃、有地方住,深受河南百姓爱戴;浙江布政使秦仲,主要负责江南漕运沿线的民生工作,他积极配合苏州知府李董推广新麦种,在漕运沿线设立“农桑学堂”,专门传授先进的耕作技术,提高了沿线百姓的农业生产水平,同时保障了漕运的畅通,为京城与灾区的粮食供应提供了保障。
正三品官员多为地方司法主官与监察、司法副贰,掌地方纠察与刑名事务,是维护地方稳定与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各省按察使作为一省的司法长官,直接负责地方刑狱审理与监察工作。浙江按察使顾彦,性格刚毅,铁腕整治地方豪强势力,严厉打击勾结官府的贪腐团伙,成功查处了苏州府贪墨赈灾银案,涉案官员数十人被严惩,浙地官场风气为之一清;江西按察使江涛,曾因弹劾魏党权贵而被贬至西南烟瘴之地,复职后依旧刚正不阿,敢言不讳。他在江西境内全力推进冤狱平反工作,亲自督办案件,主持平反当地冤狱二十余起,为众多含冤者洗清冤屈,深得江西百姓信任;都察院副都御史钟铭,被派往巡抚南畿(江南核心区域),南畿是大吴的经济重心,也是新政推行的关键区域。他在任期间,遇灾年便及时开仓赈灾,安抚流民,为确保赈灾精准有效,首创“灾民生计簿”,详细记录灾民的家庭情况与需求,实现精准帮扶,灾后重建工作成效显着,深得江南百姓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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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夜卫指挥使陆冰,官居正三品,直接对萧燊负责,掌中枢安保与密查工作。玄夜卫是萧燊一手建立的特务机构,在清查魏党余孽、打击贪腐官员、保障新政安全推行等工作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陆冰行事果断,心思缜密,多次深入险境收集证据,为朝廷查处了大量奸佞官员,有效清除了新政推行的内部障碍;大理寺丞共设两员,分掌南北诸省刑狱复核工作。左丞秦维分管京畿及北方诸省刑狱复核,与刑部左侍郎卫凛协同工作,确保京城及北方地区的案件审理公正无误;右丞许彬则分管江南及南方诸省刑狱复核,曾亲赴苏州核查李董任内的案件,对李董“宽严相济”的治狱风格给予了肯定,同时纠正了部分地方审理的偏差,保障了南方地区的司法公正。
从二品与正三品官员身处新政推行的关键节点,上承中枢政令,下接地方实务,是新政落地的重要保障。他们既要确保中枢的各项政策能够准确传达并执行到位,又要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执行方式,解决政策推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具体问题。正是有了他们的辛勤付出与精准执行,新政才能从宏观的政策理念转化为具体的民生福祉,真正惠及百姓,推动大吴朝逐步走出困境。
正五品及以下官员,虽品级不高,权力范围相对有限,却多为职低权重的核心实务官员,遍布全国各级行政机构,是新政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