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0章 妾与妾的区别(2 / 4)

身材壮实,嗓门洪亮,一番连珠炮似的诘问,又引着律法,竟把豆腐张噎得一瞪眼。

“嘿,你特……”

豆腐张瞅了瞅王大娘那结实的胳膊,到了嘴边的粗话硬生生咽了回去,改口道:“我这是怒其不争!”

“你瞧那后生,都被女子这般作践了,不思量着赶紧撇清,不去寻那献殷勤的混账东西打一架出气,反倒跑来问旁人‘该不该重视’?”

“这还算个爷们儿吗?!”

“哟~”王大娘叉起腰,斜睨着他。

“照你这么说,男人在外头拈花惹草、吃着碗里瞧着锅里,叫风流,叫有本事。”

“轮到女子行差踏错半步,便不是人了?天下哪有这般道理?!”

她心里其实也鄙夷天幕里那女子的行径,但此刻与豆腐张斗嘴抬杠的乐趣,显然压过了那点义愤。

“你胡搅蛮缠!”

豆腐张气得胡子直翘。

“男的干了那事,也是通奸之罪!”

“切,”王大娘从鼻子里哼出一声,“男的把外头相好的娶回家,当个妾室不就成了?”

“王豆子!那叫纳妾!不是娶妾!”豆腐张声音都高了八度。

“咱《大明律》里的规定,你难道不知道?”

《大明律》明确规定:庶人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许娶妾一人,违者笞四十!

《大明律》还规定:凡官吏娶乐人为妻妾者,杖六十,并离异。若官员子孙娶者,罪亦如之。

《大明律》对纳妾有明确且严格的限制,远非大家想象的“有权有钱即可”这般简单。

但众所周知,律法是律法,执行是执行。

主打一个民不举官不究,权贵间默契的互相包庇。

只要不将人正式纳入府籍,外宅私养,如无必要,很少有人拿着这件事抨击对手,因为大家屁股底下都不干净。

并且,妾与妾的地位也有天壤之别,其根源正在于“合法”与否。

在古代多数朝代的礼法体系中,男子私自纳妾属违法行为。

合规的纳妾,须有“母命”或“妻命”,且次序上多为先娶妻后纳妾。

若无母亲之命先行纳妾,则既违法又悖德,为世所不容。

例如汉末简雍,便是奉母命先纳妾后娶妻,方才合规。

这种合法性直接决定了妾室的地位。

经母亲或正妻同意所纳之妾,拥有合法身份,可视为主母的“臣属”,类似宫闱中皇后与嫔妃的关系。

而男子私自收纳的妾室,在法律上则被界定为“奴仆”。

主家对其拥有支配权,可买卖、赠送。

主母甚至无需征得丈夫同意,便可将其作为礼物送人,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因此,常见有些妾室深受宠爱、地位稳固,有些则被轻易转送。

若私自所纳之妾未威胁到家庭财产继承,如其子不参与分家,或正妻为顾全“家丑”而隐忍,往往相安无事。

可一旦此妾令主母生厌,而丈夫又执意维护,那么主母即便出身普通,也可对其施以惩戒,只要不出人命,官府通常不管。

更可一纸诉状递至公堂,官府惩办此类“乱家法、悖礼制”行为的积极性,往往比正妻还高。

官员包庇的情况虽非绝无仅有,但风险极高。

因这等事若被坐实,冲击的是封建王朝统治的伦常根基,绝非寻常贪赃枉法可比。

惩办起来往往极重,以求震慑天下。

王大娘听他搬出律条,不甘示弱,立刻反唇相讥,两人你来我往。

从《大明律》讲到汉唐旧例,又从纳妾的礼法渊源吵到“民不举官不究”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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