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 飞刀又见飞刀(3 / 4)

这个刺客有毛病 任秋溟 5077 字 14小时前

敌。

但是偏偏,萍姐就能够抓住那唯一的破绽,最终给敌人致命一击。

这也是为什么萍姐说她能够杀秦,秦也相信她能说到做到。

只是说,萍姐如今已经失去了置之于死地而后生的心境了。

正如同那句话当一个刺客不想死的时候。

他就离死不远了。

方别是那个永远都不想死的刺客,所以他永远不会将自己的全部赌注都放在那一剑上。

而眼前,张不平告诉他,如果想要提高的话,那么就要练好真正的一剑。

而不是将千锤百炼的一剑重复千百次。

方别叹了口气,看着眼前的老道“张真人相信我能够做到吗”

“其实,连我都不认为自己能够做到这样的事情。”

这样的一剑当然是剑道所追求的最高境界。

或者说最简洁的杀人境界。

根本不追求所谓的技击剑法,不追求所谓的格挡交锋,见招拆招。

任你有千般万法,我只有一剑,为取你命而来。

这也意味着,一剑用出,如果你不死的话,那么我就要死了。

方别的一剑是可以重复的,他可以将那一剑重复千百次,直到把对方像是砍树打铁一样砍死为止。

说白了,就是真正的做题流题霸,上了考场睥睨四野,打开考卷奋笔疾书。

无他,手熟尔。

老子只要做题做得足够多,那么就不会碰到我不会的题。

如果碰到了,那说明我做的还不够多。

方别练了足够多的一剑。

单纯这一剑的话,方别可以说就是这个事件的最强。

而张不平也一言点破了方别这一剑的弱点。

强则强矣,但是没有灵魂。

方别只是将自己在月夜下,风雪中所练的无数剑化作一剑,毫不讲理地怼了出去罢了。

这天地间只有一个方别。

所以这天地间也只有这一剑。

凭借此剑,方别能够成天下前十的高手。

他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反而学这个世界上最笨的剑。

无他,因为方别清楚,只有这最笨的剑能够帮自己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保护好自己想保护的人。

但是这剑实在太笨了,笨到如果对方能够抗住这一剑,那么方别没有任何转圜的空间,要么转身就逃,要么就只能一门心思地把这一剑一剑剑砍出去。

如果边砍边唱着大刀向鬼子头上砍去,那就更加的应景了。

而张不平的意思则是,方别利用自己之前练剑所锤炼出来的剑感,利用自己所观摩那无数场战斗所得到的经验,最终将其融汇贯通成一招没有招式的剑法。

如果说苯剑是将一剑锤炼雕琢到没有破绽,然后用这没有破绽的剑去砍人。

而张不平想让方别用的一剑,则是根据敌人的功法与招数,寻找到最适合杀死对方的那一剑,然后用出来。

这听起来有点像独孤九剑的味道了。

但是独孤九剑不管怎么说,也有破剑式破掌式破气林林总总的九剑,还有那么长的总纲和分纲,摆明了也是学霸武学。

而方别如果练这一剑的话,那么他自己就是一本活着的剑谱。

在过去的岁月里,因为练剑的缘故,方别几乎看过了每一本剑法的武功秘籍,甚至有精力将不同的秘籍分门别类划分等级,这可不是在家闭门造车就能够做到的。

方别叹了口气。

如果真的改练这一剑的话,那么他就要抛弃那稳重得体值得信赖的苯剑,而去尝试这种如同天外飞仙灵光乍现的神经刀武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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